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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标牌制作、安装及维护服务项目磋商要求

发布时间:2025-0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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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磋商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天坛医院”)标牌制作、安装及维护服务,服务合同期为1年。

二、服务需求简述

(一)服务内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维护。

(二)内容要求:按照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视觉识别手册》规范统一的标志、字体、色系等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完成天坛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维保工作。

(三)设计制作:按照天坛医院的标识标牌制作需求深化设计,提供设计稿,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院方最终确认。在深化设计稿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作。

(四)标的总额及付款方式

1.服务项目年度预算总额281828.4元。服务期限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年,在中标总价金额内,按照实际发生服务量结算。

2.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1次,标牌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3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供应商按季度向天坛医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天坛医院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标牌费用。

(五)规格及报价:常规标识标牌规格材质要求,详见《天坛医院常规标识标牌招标清单》(见附件),具体价格由投标方报价。

三、服务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三年中,经营业绩稳定,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需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签署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利益,否则,由此给天坛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本服务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任何天坛医院业务数据、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天坛医院的商业机密。无论任何情况,供应商不得将项目中属于天坛医院特有的业务和技术情况对外透露或应用于其他任何项目。

四、供应商服务标准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维保经验,能够胜任天坛医院所要求的工作。供应商应在天坛医院设置驻场人员一名,要求该驻场人员具备标识、标牌设计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及配合意识,落实采购人对标识、标牌提出的设计及制作要求,督促和协调其标识、标牌的制作质量、进度,建立标识、标牌制作台账。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驻场办公室兼库房一间,供应商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天坛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驻场办公地点的环境清洁工作及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保证天坛医院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维护服务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施工验收要求,并满足医院功能需求及特殊装修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及配合意识、配合力度。

1.供应商在接到天坛医院标识标牌服务需求通知后,应于3个工作日向医院提供设计稿,医院应及时反馈意见,供应商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完善设计后再次交审,直至最终确认。

2.对医院在时间上有特别要求的标识标牌服务需求,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3个工作日完成工作)。

3.供应商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维保施工阶段,应安排专业人员全面跟进工厂加工、现场安装等环节,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4、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安装队伍,涉及到发光灯箱安装配电线路必须有专业电工人员完成,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线路必须有金属线管保护,取电源必须遵从医院要求;现场高空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保证2人以上,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5、需要吊装的标识牌和灯箱必须使用不小于Ф8的膨胀螺栓及吊杆安装。

6、为提高安装质量,减少后期使用时的维修工作量,对于亚克力材料粘贴的标识牌安装时,如果使用胶固定,四边必须使用玻璃胶加固。

7、为方便后期维修,发光灯箱上方的盖板在制作时须可拆卸,并能重复使用。

(五) 未经天坛医院同意,供应商不得因故(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等原因)擅自延长加工制作及安装工期,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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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内容

评分因素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10分)

价格

10

评审价格分数=(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重(10%)×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商务部分

(10分) 

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评价

10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225月至报价文件接收时间前,以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承担的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2分,最高分为10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案例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技术部分(80分)

供应商提供的标识设计及制作方案评价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标识设计及制作方案进行评价,其中经谈判小组综合评价后:

(1)整体设计方案合理细致无缺项漏项,能够充分体现北京天坛医院标识设计及制作特点和服务要求的得15分;

(2)整体设计方案比较合理,在北京天坛医院标识设计及制作特点和服务要求上存在稍许不足的得10分;

(3)整体设计方案一般,存在缺项漏项,不能体现北京天坛医院标识设计及制作的得5分

(4)未提供标识设计及制作整体设计方案的,得0分。


供应商提供的制作标识工艺和材质方案进行评价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制作标识工艺和材质方案进行评价其中经谈判小组综合评价后:

(1)工艺先进、可靠,原材料安全、先进,能够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20分;

(2)工艺较先进、可靠,原材料较安全、先进能够基本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12分;

(3)工艺一般先进、可靠,原材料一般安全、先进的得6 分;

(4)工艺先进、可靠性差,原材料安全、先进性差的得0分。

对服务需求的响应评价(35分)

29

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服务需求的为29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2分,最低得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实际类似本项目的成品照片进行评价

6

供应商提供实际类似本项目的成品照片每个项目提供一组(每组不少于5个不同类型样品照片),2分,最高分为6分。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10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经谈判小组综合评价后:

1)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全面、保障措施有力、措施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较全面、保障措施可行、措施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0分。

 

六、报名时间、方式、评选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5点前)

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前提交密封盖章的纸质版(北京天坛医院B区东门 田老师  59975707 收 )

暂定评选时间:2025年6月13日 10点00分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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