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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5年党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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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下午,院党委组织召开我院2015年党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会,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科护士长、部分重点科室的病房护士长、班组长和重点岗位职工参会。大会由王晨院长主持。党委书记宋茂民、院长王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淑萍、副院长王拥军就2015年度医院党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宋茂民书记代表院党委、医院领导班子对我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2015年医院党建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理论武装;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医院宣传、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医院的绩效考核。

  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主要工作思路是:

  第一,党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院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书记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并签定责任书。党、政一把手是医院党务、行政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院长是各自主管的业务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主管责任人。主管医疗、护理的副院长是行风的主要负责人,医务处是医院行风的主管部门,医务处处长兼任医院行风办主任,均承担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医院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处(科)室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履行各自部门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是各科(处)室主任是科(处)室廉政和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主任首先要严格遵守“九不准”要求,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管好自己的部下,杜绝违反廉洁自律“九不准”的问题发生。把履行廉政和行风的职责作为新常态进行日常管理,定制度、定规矩,有教育,有检查,有处罚。发现科(处)室出现廉政和行风问题,不履行职责的如果不是第一责任人主动发现并汇报的,要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也是科(处)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三是医院行风办要建立岗位廉洁承诺制度,完善医德医风巡查制度。实施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与绩效考核评优、职称晋升挂钩。对于廉洁从业、廉洁行医状况采取预警措施、做到行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四是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等不同责任进行追究。加强责任考核。有责任必追究,有追究必处罚。

  第二,纪检要在上级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好监督责任,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退出“坐台”式监督,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执纪、监督、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医院各个部门也要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王晨院长从政策依据、责任划分、采购方式标准划分、招标工作流程、技术参数的确定、评标方法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解读了《北京天坛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度试行修订版)》。针对新修订的《北京天坛医院经费使用审批权限规定》,着重强调了医院资金管理的审批权限和规范经费使用的要求,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对于“三公经费”及专项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做到权责对等,强化责任追究。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淑萍传达2015年市医管局党风廉政及反腐败会议精神以及医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015年纪检的工作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落实纪检的监督责任。第一,建立健全监督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责任分解、检查监督、明确问责依据。坚持“一案双查”,由单独追究责任人向一并倒查领导责任转变,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第二,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办法,梳理医院重点岗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廉洁风险防范防控。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第三,落实“三转”的要求,从“过程监督”转向“结果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对工作薄弱环节 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重点,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威慑。第四,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建设。

  副院长王拥军就加强医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开展专项活动,从三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第一,开展廉洁行医的宣传、培训、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要求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第二,全体医务人员签署《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承诺书,“廉洁行医备案录”入病历。第三,对重点领域加强督导,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住院流程,保证合理公平,加强涉药监督,设备采购流程的规范。

  神经外科党支部书记与介入神经病科主任作为代表,分别在会上做了表态,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重任,管好员工,带好队伍,保证不出事不掉队。医务处处长兼行风办主任姜悦在会上向党委承诺:第一,医务处承担医院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第二,通过制度建设,推动科室的行风建设;第三,严格行风建设监督责任,遇到问题绝不手软,以实际行动捍卫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

  党委书记宋茂民和院长王晨代表医院与副院长、科主任、党支部书记代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淑萍与行风办主任姜悦签署《党风廉政责任制监督责任书》。

  王晨院长在总结中提出,要求各科主任将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到每位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确保把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党办  安峤  纪检  张俊荣)